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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個7天周记:抄写的回忆【外:收书小记(5)】

每个晚上抄金刚经和圣经。世尊对须菩提说,凡所有相皆是虚妄。圣经从Gospel of Matthew开始,Enter through the narrow gate。为什么总是要抄书?因为抄书时,似乎总是很安静。平素写字,字的相貌和情绪正相关,不着急、没压力写的字看起来舒服,多巴胺低时写字却甚为丑陋,我的情绪幻化莫测,写出的方块字品质也就有了惊人的方差。所以,认真抄书,多少是为了安定心性。

刚好,世界还有些伟大魂灵,孔子、释迦摩尼、耶稣、苏格拉底,我常暗想要么他们都是一个人(《这个男人来自地球》也这么想),要么他们是好朋友(《南方公园》也这么想)。抄书的时候,总是能试着靠近他们,因为什么都不想,越发看得真切。

我能回忆起的认真写字,是在小学课堂上,那位我仍然敬爱的语文老师带我们认字,教我们书法。三年级时不再用铅笔写字,她要求我们每天下午早点到教室,临摹钢笔字帖。又有专门的两节课,似乎是作文课,我们得把字漂亮地写进三百个格子的稿纸簿,写错字不要用涂改液,也不贴更正纸,坑坑洼洼太难看,要用两划向右下倾斜45度的斜线划掉错字,重写。错字是不能太多的,否则没有“优”。最初的两位老师,语文老师字好看,数学老师字难看,这是不是我从来都喜欢语文、厌恶数学的原因之一?

高中的时候,我抄过我的同学phi的语文作业,圆珠笔和水笔写出的字,也是熨帖、妥当,有一些大气和正直,有潦草和冷静,如果字也有表和里的话,我愿意用表里如一来描述,无论是诗歌鉴赏还是段落大意,分明能看得出写字人的胸有成竹。从小学到高中,每个阶段的审美不一样,我见识过许多同学的笔迹,我能记得那些字体拙笨、沉厚、娟秀、跌宕、奇崛的同学,但很少有遇到有内容的字,恰好那一次抄写是遇到了。我记得当时抄到手酸胀,右手大拇指指甲隐隐作疼,那次抄写,大概是我高中学到的最重要一节课,因为从抄写中我不仅领会态度,而且看到许多内容。

这周大部分时间都在看日语。周天结束日语N1,一看日历已经是12月。毕竟厌恶了事后才怨弃自己的举止,于是自我宽慰,生活只是一个马尔科夫链,下一刻的状态不依赖当时的月亮,只与今天的天气有关,而今天的天气,总是“哈哈哈”的。深圳的气温仍是很南方。跑步两次,终于定下来是在每天的晚上跑,早上的话,太赶。本周错过布努埃尔的《资产阶级的审慎魅力》。

本周收书6本,5天饭钱:

《古代汉语》四册,我的朋友文瑜赠送。中文系的最好福利是,不得不学文言文。
《新日语能力考试听力汇总》:丽贤给我买了一本,附带的CD裂了;我自己又买一本,附带的CD读不出来。
《新日语能力考试词汇汇总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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